給自己和你的情書

這些日子的開頭,免不了讓我用“好久沒回來這裡……”,或是“闊別xxx,我似乎沒回來更新過我的部落格……” ,諸如此類。

是,我很久沒回來撰寫我的部落格。

距離上一次的最新帖子,足半年,也有多。這些日子,發生很多事,經歷很多事,很多是高潮,低潮也有不少。

人生都是這樣。

我只是在想,如果生命真的可以讓我用平平坦坦都走過那段小木屋旁的羊腸小路,是不是真的只能應該要宰了一隻雞去還神?

或許你會說,這樣人生還有什麼意義。
我會說,不斷讓人生起起伏伏,高高低低,樂觀絕望,又有什麼甜頭?

彷彿在一夜間,我失去了所有。朋友,情人,夢想,自己。
但是也彷彿在一夜間,我又多了一些東西。死黨,吹不完的話題,不是自己的自己。

可笑的是,我的生命彷彿只是典當給一個叫日曆的東西,只有週末才能贖回。結果,星期一到星期五都是拼死拼命在和考試周璇。來到週末卻成了把自己關在房間悶燒寂寞孤單的憂鬱男。

憂鬱男,是我自居的。我不是宅男,但我絕對很稱職當個憂鬱男。

多少次,聽了一些自以為寫給自己的歌曲,能夠痛痛快快崩潰的大哭一場,接著沉穩睡去。睡醒,又是一條好漢。

我實在做不到,這事,我心想,大概也需要一點天分。然後天分被激發之前,只能被當作庸者。愛因斯坦三歲前不會說話,結果三十歲前成了大學教授。我相信天分這回事。

然後人家說,天分也需要後天的努力。

我有,我有很努力地在哭。總有一天,我會成功的。

你不知道,和你分手了以後,我的日子真的不知怎麼過的。突然,我就是想起品冠那首《後來的我們》。
意境很似曾相識,我又很臭屁地在想,李志清一定是先用通書看了我們的故事再寫出來的。然後,我又很臭屁得在想,如果換成我唱,一定比品冠更斷腸。

然後你不知道,我在失去你後才真正明白,到底網絡上寫的愛情故事哪一些是真的,哪一些是假的。從前我所認知的愛情觀,原來完全只是一個痴心妄想的憂鬱男所構造出來的一種虛構完美的場景。什麼兩人需要自己的空間、什麼彼此互相信任和一些什麼樣的廢話,都只是看了報章上一堆什麼狗屁愛情輔導專家的腔調所模擬出來的一種虛偽心態。

我真的不知道,原來我一點也不明白愛情。

我不明白,時隔了那麼多個月,想起了那些日子和你走過的每個足印,都可以讓我楞上老半天,然後撕心裂肺想要大喊不喊大哭不哭要死不死的那種死人樣。

文字和音樂、電影,已經不足以完整敘述我的感情故事,我還是那麼臭屁認為。

啊,你還不知道。
我在睡夢裡看到你很多次。

最新的一次,我們總算能夠重新在一起,總算能夠對著對方微笑,然後又再一次展開了時光冒險的旅程,和我們所相信的朋友在一起,面對著未知的前方。

和現實不同的是,我始終還是那個帶著微笑面具的單身傻子,而你已經嫁作他人婦。

醒來後,我又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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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曲:方皓玟 
填詞:林夕 
編曲:Johnny Yim 
監製:舒文ZooMusic,古巨基

相處得太好 變情侶像注定 
卻又怕熟悉得心動 似假定 
直到妳說妳愛我 似讚我癡情 
又似報答我 那溫情 
直到傾訴比熱吻高興

說地談天的知己 變身枕伴的你
合著眼睛先了解 難努力纏綿吃力迴避
弄錯愛戀跟歡喜 已將關係處死
浪漫虛名承受不起 也要捨棄

#
共你親到無可親密後 便知友誼萬歲是盡頭
別似親人那麼懷抱我 也別勉強共老 朋友手拖手
已經戀到無可戀慕後 換到同情才罷休
跨出這條界線 怎去善後
也許這種愛剛足夠 
散步然後吃喝
誰也別 多口
#

大概過去有愛過 以摯友之名
像對愛侶卻已暗殺了 剎那激情
就算擁吻堅持有反應

對著沿街的燈火 那一盞未數過
現在靠枕邊談心 難道及從前講得更多
待放已久的心花 手一拖便結果
剩下曖昧過的好感 也已撕破

#again

已經戀到無可戀慕後 換到同情才罷休
跨出這條界線 怎去善後
也許這種愛剛足夠 
笑著承認愛錯
無怨地分手

朋友 別引誘

4.28 不孤獨的手記(一):一場嘉年華


我很老實說一句:其實打從一開始,我父母根本不知道我要上街。不,應該說,就算到現在我寫這篇東西的時候,我爸媽依然還是不懂。(小朋友千萬不要學習,不良典範) 

為什麼我要上街?大家耐心一點點,後面會有分曉。 

話說428那天早上,我還在家中,老媽子炒了一碗老鼠粉。我一邊吃,一邊還在想,這碗會不會是我能夠吃的最後一碗美味的早餐。

 不,我不可以那麼悲觀。

出門前,我沒有望家門口最後一眼。我大步向前走,很堅定,很快。 

來到LRT站,比平常多了五倍的人潮。有80%人沒有穿黃衣,但是共同點是,大家都背著背包。我們心照不宣地,大家臉上有一個淺淺的笑容。這是一場嘉年華會,我們相信是。

本來,應該是。 

後來,上了車,我和我的朋友被逼在車廂中間,一個平均不會超過1尺的范围。整个车厢都是黄色,Star LRT 车身是黄色,里面的人也黄色,我对面那个aunty的头巾也是黄色。整辆车比平时更热,也比平时更吵,笑声也比平时更多。相机一部接一部,还有人秀出录象机。 

我以为真的是赶赴一场嘉年华会。 

在這裡,我不得不提一件小插曲。

當時站在我身邊的是一對中年夫婦,男的是錫克裔,女的是巫裔,一樣也是包頭的Aunty。因為火車的突然顫動,我們有了一個交流的機會。

我先是給了一個淺淺的微笑 "So you are going for Bersih as well?"
對方很斯文的說:"Yea, You?"
我笑 "I can't find any reason that I should be away from this event, so, yes i am" 

又是一個微笑的瞬間

 "Where You come from?"
"we're from Pahang. You?"
"I'm from cxxxx. *lol*"
"owh, once before my husband was also lived near there. How old are you?"
"18, I'm just a form 6's student. *lol* Don't I look like a young secondary school's student?"
"well, quite so..."

*LOL*
*LOL*

 然後
 "so which station you're going down?"
"Sultan Ismail, my husband have to complete a meeting there first, only after that we head to dataran"
"oh well, you husband is..?"
"a lawyer. you want to be lawyer? *lol* "
"viewit. a good career, once i want to be a lawyer too, but i found it not so suitable me."
"oh, why?"
"because I hate history, and i hate law books"

*LOL*
*LOL*

"pahang..... one of the places where I wish to go *lol*"
husband:"then you should come.... during durian season"

 *LOL*

 "owh, good, but i hate durian"
"hahaha.... why? malaysian what.... at US, a durian can sell until hundred ringgits"
"owh, because they are not malaysian ma"

 *LOL*

 "next time you come, we treat you eat durian. come to our house" 

上面那句話,結束了我們車上的對話。我是時候下站了。 

但是我忘記和他們拿電話號碼、email郵址,更忘了和他們合照。我真的很喜歡他們,他們夫婦真的很可愛。

 一個馬來西亞,一個嘉年華……馬來西亞人,嗯。

我本來也可以是一個好孩子


我不能說,我來自一個沒有愛的家庭,相反地,我家充滿了愛。

但是我不喜歡這種愛。

上次因為一個私人計劃,和朋友一起以非記者的身份去採訪隆雪華堂執行長,陳亞才大哥有關捍衛蘇丹街的課題。訪問完畢後,我和朋友繼續逗留原地討論、談天。突然老媽撥了電話來問我在哪裡,我掩著嘴,小聲的說,我在朋友家。

嗯,朋友家還有嘈雜的交通飆過聲音。真的很吵。

通話結束,我很尷尬地望了朋友一臉。“我老媽不懂今天我出來作採訪工作”我如斯答道。感激上天,朋友很諒解的眼神。

沒有一個孩子不喜歡被父母寵、稱讚。

作為一個4、50年代長輩的孩子、21世紀獨子的悲劇,就是父母很多時候根本不知道孩子真正的能力可以去到哪裡。或許你可以說,“每個父母永遠都把孩子當成3歲,儘管實際年齡已經是兩位數”

他們不知道我的能力可以去到哪裡,我了解;他們局限我的行動自由,我諒解;他們要複製他們的思想和思維在我的腦袋,很抱歉,我做不到。

我當然希望,會有這樣的一個人,可以這麼告訴我的父母;“哇!你的孩子會攝影!拍到都很不錯下!”
我也很希望,我父母可以這樣告訴別人:“我的孩子很會寫文章!口才很好!而且也很會罵政府!”
我更希望,大家都可以知道,我從來都不是那種什麼遇到一點挫折就會死去活來的三歲小孩,我從小就很會想,我也可以很有智慧,我也很懂得世故人情,我有一套自己的想;我可以有我自己要的人生態度。

我多麼希望,那天那通電話我可以很大聲地對我媽說:“我在採訪陳大哥!賣吵!”

我就是這麼大言不慚。老媽,老爸,你們了解你們的這個兒子有多少?

不是我的錯卻成了我的責任

再一次,我被一個叫做友情的東西騙掉我最珍貴的東西,信任。

有很多時候,一些事情,明明自己沒有那個意思,卻被某個斷章取義的傢伙大做文章。有些時候,明明有些事情根本不是自己的錯,卻無辜的成了眾矢之。

不知道什麼時候,不是自己的錯,卻也可以成為一種莫名的負擔,然後加重——最後,也還是成了自己的錯。

嗯,再一次被友情背叛,那個滋味真的不怎麼好受。但好處是,它讓我知道我有多久沒有重新估量友情。

我開始慢慢知道,我並不怎麼認識它。然後,再仔細打量,觀察,摸索,探清。

最後,我只能換過一件衣服,接著重新走前去,伸出右手,然後對它說,

你好。

我也還算是個文人


曾幾何時,我也學人家那樣傻傻地,執筆撰文評論時事。
那時候還不知道內安法令的可怕(我現在也不是很怕……),只是有樣學樣,看到什麼,聽到什麼,就寫什麼出來。

後來,累了,就不寫了。
我才發現,很多時候,所謂資深的政治評論人,都是自己說、自己寫、自己爽。今天我寫了一篇文章,網絡上瘋狂轉貼——啊!我的文筆終於有出頭天了啊!
孰知,第二天,發生的依然發生,政治依然故我,沒有發現渺小的我,偉大的網絡,平庸的文章的存在。在谷歌搜索排行榜,文筆這回事,大概也不知被塞在系統的哪一個角落,只是偶爾掠過,也就只是偶爾,陣風掠過。

接著,我又寫了新的一篇:《政治人物都是目不識丁》。

曾幾何時,我一度崇拜國內知名政治評論人,鄭丁賢先生。
他的文筆其實也不會有什麼特別,但就是有一種另類的魅力,一種與其他人單純為了稿費而隨便寫出來的垃圾截然不同。
就是那種,平凡得來,有圖表,有數據,有幽默,有口語。嗯,還有一種我怎麼也臨摹不了的不屑。

後來,見識的多了,才發現其實大家都是半斤八兩——就連大馬另一位知名時事評論人,唐南發也不怎麼樣。
大家聚在一起,意見不同了,就吵一吵。你咬著我不放,我就給你好看。
啊,不止政治黑暗,連簡單的投稿,也要三思而行。

但是,鄭丁賢先生曾經寫過一段話,我特別印象深刻,也非常喜歡(簡直當作座右銘)

“我不能說我的論點是一百巴仙正確。我寫的東西和別人不同的是,我不止要指出社會和政治的東西,我還要寫出一種,可以激盪社會人民思維的東西。然後讓大家來思考,到底國家怎麼這樣了?我們到底要怎麼樣?怎麼樣才算好?”
(注:由於時隔太久,我也不能完全記得原文。但大抵,就是類似這樣的意思)

啊,有了這番話,我又重新開始思考,然後開始拿起鉛筆,然後找了一張廢紙,然後寫一篇廢文,寫廢物,罵廢人。

其實,曾幾何時,我也還算是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