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還算是個文人


曾幾何時,我也學人家那樣傻傻地,執筆撰文評論時事。
那時候還不知道內安法令的可怕(我現在也不是很怕……),只是有樣學樣,看到什麼,聽到什麼,就寫什麼出來。

後來,累了,就不寫了。
我才發現,很多時候,所謂資深的政治評論人,都是自己說、自己寫、自己爽。今天我寫了一篇文章,網絡上瘋狂轉貼——啊!我的文筆終於有出頭天了啊!
孰知,第二天,發生的依然發生,政治依然故我,沒有發現渺小的我,偉大的網絡,平庸的文章的存在。在谷歌搜索排行榜,文筆這回事,大概也不知被塞在系統的哪一個角落,只是偶爾掠過,也就只是偶爾,陣風掠過。

接著,我又寫了新的一篇:《政治人物都是目不識丁》。

曾幾何時,我一度崇拜國內知名政治評論人,鄭丁賢先生。
他的文筆其實也不會有什麼特別,但就是有一種另類的魅力,一種與其他人單純為了稿費而隨便寫出來的垃圾截然不同。
就是那種,平凡得來,有圖表,有數據,有幽默,有口語。嗯,還有一種我怎麼也臨摹不了的不屑。

後來,見識的多了,才發現其實大家都是半斤八兩——就連大馬另一位知名時事評論人,唐南發也不怎麼樣。
大家聚在一起,意見不同了,就吵一吵。你咬著我不放,我就給你好看。
啊,不止政治黑暗,連簡單的投稿,也要三思而行。

但是,鄭丁賢先生曾經寫過一段話,我特別印象深刻,也非常喜歡(簡直當作座右銘)

“我不能說我的論點是一百巴仙正確。我寫的東西和別人不同的是,我不止要指出社會和政治的東西,我還要寫出一種,可以激盪社會人民思維的東西。然後讓大家來思考,到底國家怎麼這樣了?我們到底要怎麼樣?怎麼樣才算好?”
(注:由於時隔太久,我也不能完全記得原文。但大抵,就是類似這樣的意思)

啊,有了這番話,我又重新開始思考,然後開始拿起鉛筆,然後找了一張廢紙,然後寫一篇廢文,寫廢物,罵廢人。

其實,曾幾何時,我也還算是文人。

吃雞要小心啃到骨


我以前很喜歡吃雞肉。

對,就是以前。
那為什麼現在不喜歡?

當然,肯定,絕對,確定,不會是近期I-City 的KFC快餐分行事件。
再怎麼說我也沒在場。

根據當事人,哦,是被打的人說,¥!#@(×&:”!(原文數千,一概從略,贅言太多,連我也頭暈)
大概是,拿了一些禮券,晚上9點3刻鐘,排隊等著買炸雞。隊伍人龍從KL排到去怡保,時鐘轉了兩圈,員工出來告訴全部顧客說,炸雞沒完了。(誒?先前不是說,快餐壟斷了市場上90%的雞肉供應嗎?)

當事人和其他人心裡sibeh不爽,快餐員工做事慢條斯理,還要害到他們白白等了幾個小時。很多人發出怨言(他媽的),然後把矛頭指向負責員工(根據情理,當然是員工的責任,啊不然我的錯?)。但不知為何,
這樣似乎也可以冒犯到員工們。
總之,下一秒,戰爭爆發。員工高舉著鐵條被人向後扯;當事人護著頭被人拳打腳踢。

事情大概就是這樣。我真的沒有在場,所以給不到更多詳情大家,但很多事情就是靠耳朵和眼睛盜回來的。
正所謂,道聽途說。

當事人說,員工語氣很不好地說:“sudah habislah, kalau u mau masak sendirilah babi!” (已經賣完了,要就自己炸!豬!)
KFC快餐肇事員工說,由於事發的時候當事人對着他們馬來同胞罵了一些難聽的話,所以他們很氣憤,所以他們動手。

事後,有政客用心良苦想要把整件事弄成一個種族事件;有人一口咬定是當事人辱罵宗教;有人說是員工的素質問題。
好吧,我不是什麼專業的時事評論人,我只是純粹利用網絡作為一個媒介,來寫出我對時事的意見(還不至於到時事評論人的資格)

我們不談什麼種族,我們也不談什麼宗教。
那些事情太偉大,而我們極其渺小。

我們可以從不同角度來看看,
被打的人說,再怎麼樣,我也要他們道歉,然後賠償我的損失。
打人的說,他們先侮辱我們的宗教和種族,我們打他們,是應該的。

在服務界裡面,以我的經驗來說,“Customer is always right” 這句格言永遠比1Malaysia更神聖;顧客再怎樣不好、無理取鬧,那也是他們的權利——這是服務的最高宗旨。換句話說,客人要在店裡脫褲放屁、吃飯打嗝、挖鼻孔不洗手、吃飯不漱口,或者是說話大聲無理、對服務生不是人,那也是他們的自由。

但是再怎樣也好,服務生始終也是人。工作久,未免有情緒。嗯,不是在找藉口,是真的。試想想,一天工作9~10小時,對著那個爐,熏了一整天,還要應付那般不是人的客戶…………我想到也替他們心痛。

只是,在服務客人至上的領域裡,一些必要的規矩還是要遵守。打人就是不對,罵人就是不好——不管對方是否挑釁在先。

被打的人堅持沒有出言不遜(如果有,我想我也會打他,可以的話)
打人的人,堅持對方有錯在先。

誰是誰非,明眼的人,自然看得一清二楚。

話說回來,我不喜歡吃雞,是因為,我吃膩了。
就那麼簡單。

咱們吃鴨吧。

說到愛情





翻開社交網站,不管是面子書、推特,還是微博什麼,根據統計,網民所發的貼十之八九,離不開愛情的話題。
然後,再根據不成文的數據顯示,平日再開朗的大家,來到社交網絡,總會扮演頹廢耍寂寞。

那個,
嗯……
今天是元宵節。

我突然開始回想,那些年,我的愛情到底是怎麼了。

和大家一樣,我也年輕過 (不代表我現在很老)
對於年輕的時候,對著身邊每個女生許下的承諾,我發覺原來我並不怎麼重視過。

我不能用“年少輕狂”當自己的藉口。
但我必須承認,在我們都還沒認識到愛情的真諦前,所謂的承諾只是讓我們可以假裝更加有責任感。
然後當承諾慢慢隨著時間轉變成一種另類的藉口的時候,我們也許應該知道,這種責任感,會隨著一種內疚的油然而生,輕輕地泯滅在不知所在的角落。

結果的最後,我們都知道,那是一種叫做失戀。

長大後,慢慢才開始知道。
愛情其實也可以很簡單。

愛情也只不過,可以挽著身邊的另一半在黃昏的時候坐在海邊,慢慢看著白色的浪花打上來,又慢慢褪去。
幸福也就只是,當海浪濺起白色的浪花的同時,自己的頭髮也是白色的。